02/05/2012
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
 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      二○一○年五月七日上午,本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。出席大会的股东3名,代表股份127,049,646股,占股份总数的50.82%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本公司《章程》规定。公司董事长张俊林先生主持了大会。

 

二、提案审议情况

大会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:

议案一、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 

表决结果:赞成127,049,646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。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%,议案通过。

议案二、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

表决结果:赞成127,049,646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。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%,议案通过。

议案三、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

表决结果:赞成127,049,646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。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%,议案通过。

议案四、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

表决结果:赞成127,049,646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。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%,议案通过。

议案五、公司2009年度报告

表决结果:赞成127,049,646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。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%,议案通过。

议案六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

表决结果:赞成127,049,646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。赞成的股数占大会表决权总数的100%,议案通过。

 
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本次大会业经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刘学钧律师现场见证,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。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方式、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、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合法有效。

 

四、备查文件

1、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;

2、本次股东大会决议;

3、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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