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就2009年12月10日所披露的《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》(公告刊登在2009年12月11日《证券时报》上)事项的后续情况予以以下提示:
公司已于2010年3月5日按照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将股权转让款1032万元人民币支付给Draka Comteq France。Draka Comteq France持有深圳特发信息德拉克光纤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光纤公司”)6%的股权已转让给公司。光纤公司已更名为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。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已经成立。依照《股权转让协议》,Draka Comteq France持有光纤公司49%的股权已转让给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。
公司收购光纤公司股权的相关事宜结束。
特此公告
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0年3月31日